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我镇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,广泛动员人民参与道德实践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切实发挥好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,助力旅发大会,助力乡村振兴,促进“乡风文明”。经香花镇党委决定,在全镇范围内开展“香花好人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时间
2023年3月—5月
二、参与方式
采用自主报名和村(社区)/企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符合参评条件的村(居)民/职工可到所在村(社区)/企业填取报名推荐表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所在村(社区)“两委”/企业参选领导小组提名推荐。
三、类别设置
“孝老爱亲”好人(20名)、“勤劳自强”好人(3名)
“乐于助人”好人(3名)、“奉献为公”好人(2名)
“少年自强”好人(3名)、“移风易俗”好人(2名)
“三好老人”好人(3名)
四、评选范围
具有香花镇户籍或固定在香花镇境内工作一年以上的(至2023年3月15日前满一年)且近5年来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村(居)民、企业职工均可参评。其中“少年自强”好人特定为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阶段的在校学生。
五、评选流程
宣传动员—报名推荐—初核公示—审核考察—复评公示
六、表彰奖励
1、荣誉奖励及媒体宣扬。组织“送奖队”上门入户为“香花好人”获奖人员贴荣誉牌,并通过相关媒体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推介。
2、会议表彰及现金奖励。公开举办大型的表彰大会,对获奖人员进行通报表扬,授予荣誉证书,并给予被评选为“香花好人”的个人一定的现金奖励。
3、被评为“香花好人”的个人作为本镇参加“临武好人”、“郴州好人”“湖南好人”“中国好人榜”及各级道德模范评选优先推荐人选。
七、其它
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4月10日
活动联系人:蒋 欢、曹德邦
办公电话:0735-6380001
中共临武县香花镇委员会
临武县香花镇人民政府
2023年3月14日
责编:龙潮辉
来源:中共临武县香花镇委员会 临武县香花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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